余建光故居位于叙永县,年代为1891年。
二○一○年十二月九日,公布为泸州市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(泸市府函〔2010〕259号)。
保护范围:以建筑外缘为基线,向四周延伸5米。建设控制地带:东至二社龚伯成包产地边缘处2米,南至二社龚伯成包产地边缘处3米,西至二社龚伯成包产地边缘处2米,北至二社龚伯成包产地边缘处2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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